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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发福州长乐海滩,一男子散步时发生意外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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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位谭先生向《维权超给力》报料,他在福州长乐区漳港南澳海滩被一只野狗咬伤,事后打狂犬疫苗花费3000多元,他在福州12345平台发起投诉,但漳港街道称该海滩属于未开发区域,街道不承担赔偿责任。

今年10月6日上午10点多,来自辽宁沈阳的谭先生出差途中经福州长乐机场中转,因候机时间较长,谭先生便来到机场附近的漳港南澳海滩散步。正当他在海边悠闲散步时,一只黄色小狗从他背后飞奔而来,扑到他的腿部又抓又咬,谭先生惊慌之下赶紧将小狗踹开。

谭先生被野狗咬伤

谭先生随后发现自己左小腿被小狗抓出了两道血痕,膝盖处被咬伤,他立刻报警。民警到现场后确认咬人的狗并无主人,便让他找当地城管处理。谭先生当场联系福州市城管委养犬监管处,但工作人员也表示无法处理野狗咬人的情况。谭先生因急于赶航班,此事便不了了之。

谭先生被野狗咬伤

回到沈阳后,谭先生立即前往医院接种狂犬疫苗和免疫球蛋白,目前已支付医疗费3203元。按照狂犬疫苗的接种流程,从10月6日到11月3日,谭先生每隔几天便要去医院打疫苗,这给他造成不少麻烦。10月6日当天,谭先生在福州12345平台发起投诉,他认为自己在公共场所被野狗咬伤,辖区街道应当承担赔偿责任。

谭先生接种狂犬疫苗

然而,长乐区人民政府漳港街道办事处回复称:事发区域属于未开发海域,不属于已开发的旅游景点,根据职责分工,街道暂无相应赔偿方案,街道已安排人员对该区域流浪狗进行抓捕追赶,后续将安排人员对该区域开展巡查工作。

长乐区漳港街道办事处在12345平台回复

为进一步了解情况,987《维权超给力》记者小傅联系上福州市城管委养犬监管处。工作人员称,如果是无主流浪狗咬伤了人,由当地城管部门对流浪狗进行捕获,送往流浪犬收容所。关于赔偿事宜,按照辖区街道意见处理。

漳港城管执法人员驱赶野狗

针对此事,《维权超给力》特约律师、北京大成(福州)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周林律师认为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相关规定,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,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遗弃、逃逸的动物在遗弃、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,由动物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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