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汇点讯去年8月1日,夜班巡逻的苏州市公安局警辅张福林遭到一名醉酒男子驾车撞击,不幸因公殉职。此后,该男子周某还驾车撞伤多人后逃逸,最终被警方抓获。8月26日,苏州市人民检察院通报,经该院审查起诉,周某被法院依法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、寻衅滋事罪“两罪并罚”,判处无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
时间回到去年8月1日凌晨1点多。醉酒男子周某离开浴室时,无故打伤鞋吧服务员。接着,不顾众人劝阻,驾驶一辆黑色SUV汽车逃离,当开到停车场大门时,被保安阻止。周某开车撞开保安,冲了出去。随后,周某沿盘门路南侧机动车道由东向西逆向行驶,当开到裕棠桥附近路段时,猛然撞上骑二轮警用摩托车巡逻的辅警张福林,导致张福林当场死亡。后来,苏州市公安局根据《苏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奖励实施办法》,追记因公殉职的张福林个人特等功。
公诉机关认为,周某在没有驾驶资格、严重醉酒的情况下,驾驶未按规定悬挂牌照的汽车在城市道路高速逆向行驶,致使警辅张福林死亡,其警用摩托车损毁,王某驾驶的汽车受损;后又继续在城市快速路上长距离超速行驶,触犯了刑法第115条第一款的规定,犯罪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、充分,应当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同时,周某随意殴打刘某、任某,随意驾车撞击陈某,触犯了刑法第293条的规定,犯罪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、充分,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综上,应当依法数罪并罚。日前,法院依法作出判决:周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,判处无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;犯寻衅滋事罪,判处有期徒刑二年。决定执行无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交汇点记者于英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