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报讯近年来,鄂伦春旗着力创新基层治理体制机制,实施多项举措,构建“人人有责、人人尽责、人人享有”的社会治理新格局。
该旗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,全面开展枪爆整治、追逃、打击电信诈骗和养老诈骗等专项行动,社会治安环境得到有效净化。将火车站、学校、幼儿园等重点场所作为重点保卫区域,灵活运用合成作战指挥室优势,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配备保卫力量,强化联查联控,加强治安管理。强力推进“雪亮工程”建设,将公共法律服务中心、诉源治理服务中心等多中心矛盾调处功能充分整合,成立旗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指挥中心。各乡镇、村(社区)、各基础网格也结合实际,分别建立矛盾纠纷调处中心、工作站和工作组,形成四级矛盾纠纷调处指挥体系,实现矛盾纠纷调处的100%覆盖。2022年以来,已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845件,涉及金额5500余万元,有效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。
该旗以“组织联建、事务联商、党员联管、活动联办、资源联用、服务联做”的“六联工作法”为抓手,通过组织旗域内13家公安机关建立区域警务协作机制、与海拉尔铁路公安处建立路地协作机制等模式,在社会治安防控、铁路护路联防、人居环境整治等事务上,加强沟通协调,共同推进,增强基层社会治理深度。组织全旗各乡镇、各部门、各驻在企业广泛开展“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”,通过打造“北极星”“小红帽”“乌兰牧骑+”等志愿服务队伍,因地制宜开展经常性、面对面的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。截至目前,鄂伦春旗共建立各类志愿服务队伍227支,2022年以来,开展志愿服务活动1023次。(韩峰)